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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语音教室使用规定

2008-03-10

语音教室使用管理办法

一、语音教室是进行外语听说训练强化的场所,所有学生均应加以爱护,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。

二、在进入教室按号入座后,要在记录本上严格记录使用时间、使用人姓名、使用情况及当堂学习内容,根据教室安排科学合理地使用语音设备。未经教师允许同意,不得随意拆装、移动、交换语音设备附件(耳机,磁带等)。如发现设备有问题,应立即报告教师并将当时情况如实记录。

三、语音教室内禁止吸烟,吃零食(口香糖等),喝饮料(包括水)。以免烟尘、液体和其它杂物对语音设备造成损坏。未经教师允许不准随意带进个人磁带。如违反上述规定,酌情给予批评教育,没收实物或经济处罚( 100 ~ 300 元不等)。

四、凡在当天课后管理教师清查语音教师一切设备时,发现有设备损坏,丢失或出现其它问题,按记录调查和追究责任,根据情况进行处理。故意损坏或偷取设备的,按原价的三倍价格进行经济处罚,并给予纪律处分。人为非故意原因应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。

五、语音教师使用完毕后,应由管理人员及班主任安排当天值日,清理杂物,打扫地面卫生,并对语音设备进行检查,做好当天使用记录。如有问题,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。